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省学生评议和中学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参与中学:

为全面评价2024年全国“中学生英才计划”学生培养效果,检验工作实施成效,挖掘典型培养案例,根据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学生英才计划”学生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管理办公室将开展2024年“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省学生评议和中学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评议

(一)评议对象

参与2024年培养的全体“英才计划”学生

(二)评议程序

1.学生提交评议材料。各参与中学组织2024年培养的英才学生,于11月4日前登陆“英才计划”官方网站(https://zxsycjh-kp.cast.org.cn/),在线完成《成长日志》填写(不少于10篇)并报送各项材料(详见附件)。学生提交的培养报告或课题报告、学习成果汇报PPT等材料,原则上应经过导师指导后再提交。

2.导师评价。11月5日-7日,导师在线审核学生《成长日志》及各项报送材料,并综合“出勤情况”、“发展变化”等指标对每位学生进行效果评价,按照好、较好、一般、不合格进行等级评价,撰写评语进行文字评价。

学生提交所有材料须经导师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否则视为未提交。

3.省级评议。

(1)评议要求

根据导师的等级评价结果,除不合格学生外,其他学生均须参加线下集中评议。不参加集中评议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参加全国学生交流活动资格。

(2)评议形式

学生制作PPT,汇报年度科研成果、培养报告、课题报告等,省级管理办公室将会同省级学科工作委员会、实施高校组成学科评议专家团队,对学生进行分学科问辩,综合考察英才学生经过一年培养后的科学兴趣、创新及科研潜质、综合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变化情况。

(3)评议时间

11月10日

(三)评议结果

评议为“合格”的学生将获得由导师签名,全国管理办公室和培养高校共同颁发的培养证书;评议为“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培养证书。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原则上评为“不合格”:

1.中途退出的;

2.未按要求提交年度评议材料的;

3.培养次数过少,未开展实质性培养工作;

4.全年审核通过的成长日志数量不足10篇的;

5.培养报告内容过少,敷衍了事的;

6.发生抄袭、造假等违反学术道德情况的;

7.培养报告查重率过高的,原则上不超过20%;

8.导师认为不合格的,原则上按不合格处理;

9.其他做不合格处理的情况。

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不端行为的学生,取消其“英才计划”学员身份,撤销或收回证书。

(四)学生质询

省级管理办公室在公布评议结果10天内,接受学生对不合格结果的质询。如有学生提出质询申请的,学生须请导师出具意见,然后向省级管理办公室提出质询;其他质询情况不予受理。

省级管理办公室在收齐学生质询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接受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开始计算),组织专家组集中核实质询学生的材料及评委评语,及时将质询办理结果通知有关学生及导师,并在办理完3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正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办理结果,并附上学生质询材料复印件,不接受二次质询。

(五)注意事项

1.高度重视。“中学生英才计划”学生评议是年度工作的重要组成,是检验学生培养质量和项目工作成果的重要指标,是改进培养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参与中学高度重视相关工作,认真落实,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学生提交材料及时、准确、有效。

2.规范查重。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英才学生需对所提交的培养报告、课题报告在中国学术不端论文查重检测系统进行查重,并提交查重报告。请学生提交报告时严守学术道德要求。

二、中学总结

(一)工作总结

中学总结应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推荐标准及程序、协调导师和省级管理办公室情况、督导学生培养情况、学校保障措施情况、宣传推广情况和工作创新情况。

(二)典型案例

   各参与中学在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挖掘本届和往届英才学生、中学教师等个人及中学在“英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创新性做法和突出表现等,形成图文材料。优秀案例将有机会录入《2024年英才风采》,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工作总结、典型案例材料(非必须)、照片和视频等资料在11月12日前发送到邮箱:kexuetese@163.com。相关资料将作为2024年英才计划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省级管理办公室将向全国管理办公室进行择优推荐。

 

附件:学生提交材料说明

    

                 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省管理办公室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

                              2024年10月16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中学生英才计划”江苏省学生评议和中学总结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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