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青科发〔2014〕 9号
各市科协:
由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妇联、省知识产权局共同主办的第25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定于2014年4月11日—13日在江苏省科学历史文化中心(光子厅)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代表队组成
每市组织一个代表队参加决赛。各代表队由正、副领队(各1名)和参赛选手(学生代表、科技辅导员代表)组成。领队负责代表队参赛的组织与协调工作,由各市级创新大赛组织单位选派,其中须有一名市科协青少年科技工作机构的负责同志担任。参赛选手为各代表队入围参加决赛项目的学生和科技辅导员(具体名单见苏青科发〔2014〕 8号文件)。
二、报到要求
(一)报到时间
4月11日全天报到,布展,布展时间(9:00-18:00)。
布展顺序:上午12:000前:南京、镇江、扬州、常州;
下午18:00前:无锡、苏州、南通、淮安、盐城、泰州、宿迁、连云港,徐州。
4月11日下午19:30召开全体领队会议,请各代表队务必于4月11日17:00前完成报到。
(二)报到地点
报到地点:江苏省科学历史文化中心(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一楼大厅
布展地点:江苏省科学历史文化中心光子厅
(三)相关要求
1、请各市领队在
3月28日前确认正式参赛代表名单及信息,填写信息确认表(附件1)提交至会务组。会务工作联系人:省青少年科技中心:冒莉莉(025-68155820,13813380315,
jsscxds@163.com)。
2、各代表队由领队负责集体报到。报到时,各市领队统一领取本代表队的比赛证件和材料。
3、费用:参赛代表在大赛期间食宿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住宿安排(见附件2)
4、报到完成后即刻去光子厅布展,布展结束后通过检查后可前往酒店办理入住手续。组委会统一安排车辆往返于展厅和宾馆。
三、主要活动
(一).竞赛活动:青少年创新成果竞赛项目和科技辅导员创新成果竞赛项目
(1)展位:采用标准展架(100cm×240cm),每个项目一个展位。展位上标有各自的项目编号,布展前选手根据各自的项目编号(见报到时的参赛手册)确认自己的展位。
(2)展板:组委会为每个项目准备一块宽90cm、高120cm底板。
(3)布展:由选手自行完成布展工作,自行设计,现场动手制作展板。展板不允许整版喷绘,不允许自带展板进场,不允许场外制作后携带入场。不得出现指导教师和专家的姓名、正在申请的专利或已获的专利、以往获奖情况以及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内容等,否则将不准展示。
(4)安全检查:完成布展后,工作人员会根据排序依次进行检查,通过后发放《安检合格表》。未通过安全检查的项目将取消参赛资格。因展览场所禁止使用明火、酸碱等,作品演示如涉及明火、酸碱等禁用材料,请作者准备其他演示方式。
(二).展示活动:优秀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作品和科技实践活动获奖作品展示
获得省一等奖的科幻画作品的原稿将由组委会在决赛期间进行集中展示,由承办单位统一设计布展。获得省一、二等奖的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在决赛期间进行集中展示(获奖名单已在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网站上公布),请各市级代表队统一将获奖活动方案制作成图文并茂的展板设计稿(JPG格式),将电子设计稿原文件报送给组委会办公室。组委会将按照设计稿负责统一喷绘并现场布展(展板为90cm×120cm)。
相关资料邮寄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东楼420室(210019),电子版文件
发送至jsscxds@163.com。所有材料发送的截止时间是2014年3月28日(绘画作品以邮戳为准,为保证赛事顺利开展及作品安全,要求快件寄出,
如没有提供原件和电子版设计稿将视为自动放弃展示及获奖资格,各市负责人应按时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
四、竞赛评审形式
决赛阶段,参赛选手将参加公众展示、封闭问辩、素质测评等环节。如不参加决赛展示和答辩,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五、大赛日程
大赛日程安排见附件3。如有变动以大赛指南的日程为准。
六、观摩人员安排
本届大赛公开展示时间为4月12日上午9:30-11:30及4月13日上午9:00-11:30,组委会将有计划地组织观摩人员入场。请各市将观摩票需求于3月28日前反馈至组委会。观摩票将在报到时下发。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只接待正式代表,随行的家长和辅导老师请自行安排食宿。
(二)所有参赛选手带齐洗漱用品、衣物及雨具、必备药品。
(三)各市、各校的领队及辅导老师为参赛学生的临时监护人,应注意切实做好往来赛场及竞赛期间的学生安全工作。
附件: 1、名单信息确认表
2、住宿分配方案
3、大赛日程
第25届江苏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
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代章)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