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周期非正规教育项目省级、县级管理单位遴选工作指南

一、非正规教育项目简介

中国科协-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非正规教育项目(简称“非正规教育项目”)是面向弱势青少年群体开展儿童权利保护、适应社会能力、提升科学素质的重要工作。该项目自1982年起已持续开展30余年,每五年一个周期,通过国家级、省级、县级三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工作模式推进。2011—2015周期非正规教育项目在我国12个省的22个贫困县开展。

非正规教育项目结合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地等欠发达地区弱势青少年群体发展的现实需要,从安全健康和自我保护、社会情绪能力、适应社会、职业发展、科学实践活动等多元化角度,为14—18岁的青少年群体提供生活技能教育、科学素质提升等服务。

2011--2015周期,中国科协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走向社会——生活 就业 发展》非正规教育课程培训,在培训内容、教材、专家团队、经验、模式等方面都积累了很好的基础和经验,较好地指导青少年完成从农村到城市、从学校到社会工作生活阶段的转变,帮助他们做好适应城镇化生活的准备,让青少年能更快更好地融入到城镇生活。根据不完全统计,2011-2015周期各项目省、县开展生活技能培训活动30000余次,近50000名青少年参加,其中女童为7700人。面向弱势青少年群体开展的非正规教育项目,不仅提升他们的生活技能和谋生技能,改善青少年个人生活及职业发展机会,加强青少年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还有效地探索了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流动人口集中地等欠发达地区人口科学素质较低、发展缓慢、教育水平落后等现实问题的解决方案,促进了上述目标地区的青少年全面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2016—2020周期项目工作方向

2016-2020年周期工作主要从城镇化引导、精准化帮扶、信息化服务、痕迹化管理、泛在化传播五个方面协同推进。

(一)围绕国家城镇化工作大局,提升《走向社会—生活就业 发展》课程,引导青少年群体更快更好地融入城镇生活。

结合中国城镇化快速发展的现状和青少年不断发展的新特点和新需求,帮助青少年做好适应城镇化生活的准备。进一步加强《走向社会—生活 就业 发展》系列教育课程推广和培训,并继续开发、使用适合目标青少年群体的其他培训课程,为青少年成长创造积极健康的环境。

(二)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加大精准帮扶,全面提高青少年群体非正规教育事业均衡发展。

结合国家精准扶贫政策方针,开展“一对一、点对点”以点带面的帮扶模式。发挥高校、科研院所、全国学会、企业的积极性,开展精准化帮扶专项服务模式,推动成立“全国青少年校外科教资源公益联盟(暂定名)”,通过整合社会多元科技教育资源,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校外教育,汇聚校外教育资源,拓宽青少年校外科技教育活动渠道。

(三)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推动 青少年群体非正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推动建立“信息+库+网+端”非正规教育信息化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女孩的生活技能)、移动端APP等新媒体手段,加强在移动互联网的信息平台上应用。依托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网络科教资源平台(云),形成对项目数据跟踪收集的有效机制,对项目人员、活动、课程、效果等进行数据汇总形成项目后台数据库。

(四)构建痕迹化管理模式,强化调研成果应用,更好的促进青少年群体非正规教育可持续发展。

开展非正规教育项目数字化、痕迹化管理模式,形成全方位立体化信息资源数据库。对项目对象进行长期追踪、定期回访和统计汇总与分析,了解项目对目标群体的长期影响,更好地促进项目可持续良性发展。定期组织相关专家开展非正规教育调查研究,为非正规项目推广宣传和未来发展提供理论支持,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五)广泛整合传播资源,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青少年群体非正规教育社会价值和影响力。

加强非正规教育项目传播力度,与知名度较高的网络媒体及各大主流媒体、都市类媒体联手合作。拟携手湖南卫视开展“科技下乡”专题系列活动,以“科技下乡”节目为示范,带动其他项目地区开展 “送科技到基层”活动。征集项目典型案例并拍摄30年周期成果宣传视频。依托典型案例中成功成才青少年形成项目“青少年榜样资源库(暂定名)”,定期组织受过非正规教育成才人士现身说法与目标群体交流活动。

三、项目管理单位职责

(一)全国管理单位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作为全国项目管理单位(简称“全国项目办”),代表中国科协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对接,负责管理和实施项目,全面协调各项工作,包括经费筹措与管理、设计周期工作方案、制定年度计划、执行国家级活动、指导省县级活动、开展监测和评估活动、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年度和周期项目工作等。全国项目办设立1名项目主任,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项目处。

(二)省级管理单位

省(区、市)级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作为省级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所在省(区、市)项目年度计划,管理省级经费,实施省级项目活动,协调、管理、监测所辖项目县对项目的执行,指导县级单位项目经费执行。省级管理单位设项目主任1人,由项目有关的省、区科协党组确定,设专职项目工作人员1名,由省(区)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工作人员担任。

(三)县级管理单位

项目县应建立由县领导牵头,教育、科技等有关县级行政管理部门参与的工作联合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县级管理单位负责制定县级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项目活动,记录项目执行过程,向省(区、市)项目办报告工作和经费执行情况。县级管理单位设项目主任1人,由县委确定并正式发文(函)给省(区、市)科协;设专职项目工作人员1名,由符合条件的县科协工作人员担任。

四、项目省、县遴选基本要求

(一)项目省遴选基本要求

1.省(区、市)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有专门人员负责开展本项目工作。

2.有固定的青少年教育、科技专家团队,能指导并开展青少年教育科技实践类活动。

3.与本地区教育部门、科教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4.对本项目可提供配套经费。

5.曾经参与过非正规教育项目以往周期工作优先。

(二)项目县遴选基本要求

1.县科协有专门人员负责开展本项目工作。

2.有固定的青少年教育、科技专家团队,能指导并开展青少年教育科技实践类活动。

3.与县教育、科技、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科技企、事业单位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4.能为本项目提供配套经费。

5.全国科普示范县优先。

6.曾经参与过非正规教育项目以往周期工作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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